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近日出台20条措施,服务支持宁夏交通运输行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对交通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从业主体未造成不良后果,经整改满足要求的轻微失信行为,可通过信用修复机制为从业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创造机会。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备案”程序。进一步压减特殊环节时限,将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试验检测机构等资质审核的专家评审时限压缩40%以上。提高数字赋能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一网通办”的知晓率和“不见面”办理率水平。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条件,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清理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提高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算预留比例,持续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在招投标过程中推广使用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递交形式,实现在线提交、在线查核。
大型物流园区、工矿企业运输需求和运输线路,考虑车流特征和周边车辆通行情况,对高速公路特定区间或重点车辆实施分出入口、分时段、分方向、分车型等精准差异化收费措施。精准掌握能源、医疗、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等重点物资运输需求,及时调整运力储备,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路网畅通、重点物资运力充裕。完善城乡客运功能布局,推进城市公交向村镇延伸和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营改造,实现城乡客运提质扩容。完善优化公共交通线网,聚焦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的出行需求,适当增加公共交通运行频次,积极探索特色公交服务,通过开通定制通勤、预约响应等方式满足偏远园区职工出行,不断提升公交线网覆盖面和通达深度。在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当地农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