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记者从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投决会办公室(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贵州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专项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工作,强化基金招商引资功能,加大“基金入黔”工作力度,根据《贵州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四化”及生态环保新动能基金规范运作工作方案》等要求,日前贵州特制定新动能基金专项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方案(以下简称新动能基金遴选方案)。
据悉,专项基金管理人公开遴选将按照《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申请资格的管理人均可递交资料参与遴选,我们按统一标准进行遴选。”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将按照公开征集、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结果公告四步骤进行。并且,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投决会办公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公开征集专项基金管理人,初步筛选后,将意向专项基金管理人推荐给新动能基金管理。